我区农民工“半市民化”现象突出。据了解,有超过1000多万人居住在城镇但没有城镇户籍。城镇化进程中,如何让农民工“落地生根”,成为部分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
肖太福代表提出,各级政府可大胆先行先试,突破各种障碍和限制,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他建议: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使农民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帮助农民工子女在务工所在地就近入学,免费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支持农民工在城镇居住地落户。凡是在同一城市稳定就业满3年以上、工资水平达到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农民工,可以申请在工作所在城区落户;鼓励农民工在城镇居住地买房,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对具有稳定可靠收入来源的农民工提供购房贷款;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对农民工给予一定倾斜。
为农民工创业提供金融支持。设立农民工创业引导基金,动员金融机构提供农民工创业专项贷款,给点“种子”、给点“肥料”,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能人办越来越多的企业,办越来越大的企业,带动越来越多的老乡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