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永清出席会议。
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13件。代表所提议案主要是提请制定或修改有关社会管理、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法规的议案,如李秀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管理办法》的议案、卢保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议案、刘传洪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管理和公共汽车管理办法》的议案、吕剑枫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条例》的议案等。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情况汇报,审查了本次会议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的内容,建议按照议案涉及的内容分别交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
会议讨论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提交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将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刘 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