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十二届第二号(2013年第02期)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6月03日 16:34


(十二届第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编辑:苏志付  审核:苏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