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瑞祥副主任在会上指出,当前,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多要素认识和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多层面、多渠道完善政策措施,统筹考虑、协调推进。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对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方面都作出新的规定,并根据公众意见,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设计了按日计罚制度,很好地回应了社会的呼声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期盼,为人大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针对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覃瑞祥副主任要求人大环资委要从人大角度出发,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一是抓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二是继续推进“美丽广西”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维护群众得益;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10日下午,举行全区人大环资干部法律法规培训班。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对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进行解读,并对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给地方人大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肖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