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李朝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顾忠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甘益伟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覃天卫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易妙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玉萍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张元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耀革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宗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黄景定、李迅华、唐波、吴波、高慧玲、刘丽萍、曾涛、梁绍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