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发展
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1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执法检查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在征求我委意见后,形成了整改情况报告。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是重视的,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同意该报告。建议将该报告提交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为会议参阅材料。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