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章远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尹建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免去
	林兵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卫福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一
	任命
	章远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尹建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免去
	林兵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卫福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