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黄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黎启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黎启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二
	决定免去范晓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李文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
	三
	任命
	蒋太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廖庆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覃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兰曲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普明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元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洪彪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贾文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