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实施备案管理是否有必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有无必要作出规定,内容可行吗?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减免对象和减免方式如何界定?该由谁来埋单?10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公开进行立法听证。听证会现场,公开遴选产生的18名听证陈述人对条例草案上的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陈述。
据悉,这是自今年7月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意见》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场立法听证会。
广播电视涉及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今年5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部分市县开展了立法调研,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居民代表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就有关内容专门与区直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鉴于各方均对条例草案名称和调整范围等重大问题存在分歧,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决定,专门就以上三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各方意见的陈述。
记者注意到,听证会18名听证陈述人,都是按照听证规则,通过公开报名,经遴选产生的。其中,来自法规草案起草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5人,社会公众代表13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听证会上各方陈述的意见,将被整理成为听证报告,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常委会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