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布局和范围划定合理,内容丰富,文本、图件等成果完整,功能定位准确,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也对《规划》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在总则第三条“规划原则”中,增加一项“突出广西民族文化风情的原则”,以突出我区民族文化多样、民族风情浓郁的特色。同时要着力打造一些富有民族风情和文化特色的核心景点。
二、《规划》要注重细节,增强操作性。特别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在道路设计、树种安排等方面多下功夫。在制定水土保持、噪声、水体污染防治的方案时,除了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还要明确设计单位的责任。
三、要重视青秀山空气质量的要求,除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还应在《规划》中明确执行国家有关空气质量的标准。
四、关于生态修复方案,建议不将生态修复的植物群落种类加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