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 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2016年04月15日 15:13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4月15日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执法检查。4月1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汇报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公安厅等12个区直部门的情况汇报。高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雄对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权威性,督促政府改进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从4月15日至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2个小组,前往南宁、柳州、北海、钦州、河池等市开展实地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服务广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消防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防法制意识,推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深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我区2013年以来实施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的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人民政府消防经费保障和部队装备建设情况;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掌握情况,以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
  据介绍,2013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注重消防基础建设,着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16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截至2015年,全区建成公安消防队156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9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47个,全区共有267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76名消防文员。2013年以来,全区县级以上城市、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率分别达100%、93%。特别是2015年,自治区政府将消防规划专篇纳入广西“十三五”规划,审议通过了北部湾经济区消防发展规划(2015-2030),全面启动西江-珠江经济带消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力地推动我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
  近3年来,我区消防法制建设成效比较明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等政府规章,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南宁市消防条例,这些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全面推动我区消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黄世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