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18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