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黄强田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赖正直、蓝永恒、蒋茂强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雷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杨智军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蒙宏庆、刘俐俐(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邓光明、刘薇(女)、汪俊辉、陈小理(女)、黄晓明(女)、黄菲(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定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