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罗旭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肖凌、罗琼涛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赵跃宇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韩伟、黄幼岩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班宁、许国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
谢尚果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戴东辉、陀玉容(女)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宋海农、黄远林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胡建华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罗金仁、陆文科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免去:
蒙建敏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颖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任命:
梁月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廖庆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韦威助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蒋太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免去:
梁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陆洪鸣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建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唐海波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太仁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韦威助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玉玲(女)、梁锐、张丽丽(女)、朱子聪、沈洪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批准:
王大春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朱子聪、张丽丽(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任晓春(女)、刘志新(女)、覃丽红(女)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