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3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