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率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组到玉林市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环保督导座谈会现场
督导组在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渣场实地检查
督导期间,督导组一行来到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渣场,实地检查了该公司废渣处置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玉林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推进问题整改。
刘有明对玉林市整改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玉林市清醒认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把握工作重点,加大整改力度,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生态环境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具有玉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既要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又要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校准把住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推动玉林绿色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蓝小航,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卢万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李豪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赖春苗等参加督导活动,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雕,副市长石红艳分别陪同督导。
(玉林日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