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