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龙宪华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黄紫红/图文)

3月2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龙宪华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黄紫红/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