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到广西就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据悉,自治区对行政复议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或行政复议办案规程,通过制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证据规则、调解和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复议考核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土地、山林权属和征地等纠纷案和疑难案件注重采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质证的审理方式,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纠错,推进依法行政,2005年至2012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纠错率达29.95%。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注重调解和解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指出,2005年至2012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共2.3221万件,受理2.0934万件,审结1.9768万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3459件;2008年至2012年,全区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应诉案件4691件,审结4263件,判决维持2150件,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724件,撤销478件。涉及土地、公安、房屋拆迁、税务、工商等大批复杂的行政争议在基层得以及时解决,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调研组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后,对广西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广西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