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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部门磨合尚存难题

https://www.gxrd.gov.cn      2015年07月03日 10:58       来源:法制日报

  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组近日就规范矿山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到广西梧州市、岑溪市及贵港市采访调研。《法制日报》记者随行采访,了解到广西矿山争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的先进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


循环经济解决资源环境问题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露天开采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尾矿和废石堆放占用大面积场地,在采选过程中采用的酸性、碱性等化学物,通过雨水冲刷和地表径流以及扬尘等方式,污染周边的土壤和大气。


  岑溪是梧州市管辖的县级市。5年前,岑溪市石材矿山一直以炸药爆破方式暴力开采。“爆破粉尘污染空气,同时破坏了植被和山坡土体,产生的废石和废土促使矿山的水土流失,在雨季顺山坡流下堵塞河道。”岑溪市副市长覃广平介绍说。
 

  近年来,岑溪市推动开采方式改变,引进并推广使用机械切割式开采。这种方式提高成材率,提升生产安全系数,降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尽管如此,岑溪的花岗岩矿山已经过30多年的开采,每年大概产生废石100万吨,大量的弃石在矿山原地堆放,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也占用了不少土地。
 

  面对资源的浪费和枯竭,岑溪市大力推广花岗岩矿山复垦和废料综合利用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部资金和技术对废料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目前,该市建设了一家花岗岩石材废料废渣综合利用企业,对花岗岩石材废料废渣进行破碎后,提取废料废渣中的钾、钠等元素作为制作陶瓷的原料。梧州市则挖掘城市矿藏,通过回收使用过后废弃的含金属用品,发展再生铜、再生铝、再生不锈钢、再生塑料产业集群,形成回收、拆解、加工、深加工、交易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打造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
 

综合治理部门之间还需磨合

 

  矿山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和水体治理等内容的生态修复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行监管和治理。
 

  一般来说,环保部门负责对环评审批和防污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安监部门负责拦污坝、尾矿库安全监管,水利部门负责监管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林业部门负责对因非法开采造成植被损坏的山地造林复绿等。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门之间会出现分歧。
 

  梧州市国土局总工程师苏超雄介绍,目前国土部门和环保部门在工作衔接上就出现了一个解不开的结点。“过去开采矿山,在选址阶段国土部门在拍卖前会征求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给出意见。这两年环保部门要求先进行环评才能出意见,这就产生矛盾了,环评要有业主,但项目还没有审批没有确定业主,由谁去做环评呢?”
 

  “现在就只能由我们去环保部门了解情况,看是不是水源保护区,禁采区等,不是我们就拍卖出去了。到目前为止,还暂时没有发现拍卖出去后出现问题的,但这个程序总是不太顺畅。”苏超雄说。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一些部门的工作会有重叠。苏超雄介绍,国土资源部对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有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两个方案实际上都是一回事。矿山业主要交两个方案两个保证金,还有其他部门也要求有类似的方案。手续难办,环评费用高,时间长成为矿山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安监部门与环保部门也有分歧。梧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奕介绍说,在库内废水排放问题上,汛期时安监部门注重坝体安全,要求减少库内废水存放,而环保部门要求尽量在库内存水,两个部门不同意见让业主不知所措。
 

矿山整治易衍生新社会矛盾

 

  梧州市大中型矿山少,矿山零散、分散,规模小。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整合矿山企业,促进产业升级。梧州市的石场过去最多的时候有150个,业主到处开发,恶性竞争,对环境影响很大。政府部门经过整合,目前控制在10个。


  广西2012年的龙江河和2013年的贺江水污染事件,都是由重金属恶意排放引起的。涉重企业成为广西开展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梧州市沿江沿河流域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存在环境风险,为此,该市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涉重金属矿山进行了重点整治。2012年对藤县大黎矿企业全面停产整治,2013年对蒙山县陈塘镇油麻冲矿企业全面停产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大黎矿区总共四个矿场总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5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7个采矿窿口的矿井涌水,铺设引水管道40千米,处理后的窿口涌水排放的铅、镉、锌等重金属均达标。蒙山陈塘镇油麻冲矿区争取到中央重金属防治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1000多万元,改造加固原有的收集管道,对原矿山废水处理厂进行升级。
 

  “矿山涉及的利益复杂,整合难度大,长期停产整顿容易产生新社会矛盾。”梧州市副市长彭健铭介绍说,藤县大黎矿区自2012年停产以来,工程的整治措施进度较快,但资源整合工作由于各企业意见不一,整合进度缓慢。在停产整治过程中,引发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农田耕地补偿费无法兑付、后续环保整治资金无法投入、安全监管难度加大,矿山长时间的停工停产,矿山管理人员减少,不可避免存在矿山盗采私采等。
 

非法开采需下大力气长效打击

 

  非法开采是破坏矿山环境的主要因素。
 

  岑溪市政府副市长覃广平介绍说,一些矿山企业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思想,岑溪市花岗岩开发初期,大家一哄而上,矿山乱采滥挖,水土流失严重,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了大量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群众群访事件屡屡发生。


  “矿山都在深山老林,地方偏僻,交通不便,以现有的人力物力、资金人员技术力量等,要实现全方位监管很难。”苏超雄说。
 

  苏超雄分析,非法盗采打击难的重点是取证难。非法盗采一般是晚上,仅靠基层乡镇的一些管理人员去发现很难,基层环保监管力量薄弱,还是会有死角。并且非法盗采危害大,就算抓了人,没收了矿,环境还是很难恢复。
 

  贵港市在治理非法盗采方面做出了经验。2011年以前,贵港龙头山金矿区非法盗采现象非常严重,一度有2000多名不法分子集结在山头,山里被挖得有如地道战一般。


  2011年11月,贵港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铲除龙头山这些“毒瘤”。“当时由公安牵头,联合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性打击,力度很大,将非法盗采人员一网打尽,窿道用钢筋水泥封死。”贵港市公安局副局长甘其航介绍。
 

  为杜绝非法盗采死灰复燃,贵港市公安局派两名警察驻守龙头山,带领50名保安严防死守,与国土、安监等部门不定期巡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整治至今刑拘10多人。每年投入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资金30多万元,修建尾矿库、拦沙坝,修复已破坏的植被。如今的龙头山绿树葱葱,基本遏制了非法盗采泛滥势头。

 

(本文于2014年7月3日刊发在《法制日报》,获得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评选三等奖。)

 

(莫小松)

 

编辑:覃斌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