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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4日 17:43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八个一批”和脱贫攻坚“十大行动”,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分类扶持,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产业扶贫、增加经营收入实现脱贫。对有劳动能力但受制于当地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就业帮扶、就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实现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实现脱贫。对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贫困地区,通过生态补偿实现脱贫。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实现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地区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支持边境地区贫困群众发展边境贸易,通过合法的贸易活动实现脱贫。确保现行标准下45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前三年每年脱贫120万,第四年脱贫93万,第五年巩固脱贫成果。
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重点扶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石漠化片区,以及54个贫困县和5000个贫困村,按照整体规划、集中投入、综合开发、合力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产业发展、旅游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乡村信息化等扶贫工程,扩大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互联网等问题,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生态经济,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统筹做好水库移民、以工代赈、生态建设等扶贫开发工作。
完善脱贫工作机制。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做到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探索由当地搬迁安置向吸纳人口能力强的地区转移安置模式。探索将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入股,实行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扶贫考核机制,对贫困县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考核,建立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机制和脱贫摘帽激励机制,深入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和激励机制。
(谢欣哲)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