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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改善新市民的住房条件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5日 20:28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就广西如何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广西“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陈武主席的工作报告在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方面,都提出了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请问广西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推进和保障措施?

  吴伟权:首先,我跟大家说明一下“新市民”的概念。“新市民”,主要是指进城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和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稳步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有序将各类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新市民纳入全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举措。在这方面,我区在去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将按照和城镇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同品质的住房保障。近年来,我区主要通过提供公租房来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2015年,我区在新竣工的公租房中,划拨出2.1万套定向向农民工出租;同时,新开工的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也定向供应农民工。由于从2016年起国家停止新建公租房,因此,今后我区将主要通过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解决新市民的保障性住房问题。

  所谓“购租并举”,指的是“以购代建”和“以租代建”。公租房“以租代建”,是指通过长期租赁和购买商品住房方式代替新建,加快筹集房源作为公租房,同时达到商品住房去库存的目的。从2016年开始,我区将试点推行公租房补贴制度,对有稳定就业的、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农民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给予公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以在市场租房然后领取公租房补贴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同时,鼓励自然人、企业法人、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商品房转换为公租房,为农民工提供房源。此外,我区将在棚户区改造中,面向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可租、可售的安置房源;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建立存量商品房房源信息库,明确采购主体、流程,完善差别化奖励补贴政策,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合理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总之,我们将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新市民的住房条件。

 

(赵思华/文)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