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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维护大局 保障广西稳定发展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6日 11: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服务保障广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问题叉烧”及走私冻品食品等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形成强大震慑,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理现行宪法颁布以来首次特赦案件,彰显法治文明。完善社区矫正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非监禁刑教育改造功能,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全区未成年罪犯人数同比下降。
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双核驱动”战略实施,切实增强司法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为实现经济发展新常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促进困难企业重整发展。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涉港澳台司法事务,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和发展。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70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比增长4.37倍,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审结国家赔偿案件,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服务美丽广西建设。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促进环境依法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全国设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九个高级法院之一,环境保护审判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我区法院审结的一起环境保护案件被评为年度全国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七。
(谢欣哲)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