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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审判执行权正确行使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6日 14:53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确保审判执行权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区法院选聘执法监督员,开设“院长信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
(谢欣哲)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