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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6日 17:03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获悉,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新要求,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依法纠正有案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深入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依法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探索在公安派出所设置驻所检察室,有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对程序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项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减假暂”提请、裁定不当,查处利用办理审批“减假暂”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获采纳816人次。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方式方法,相关工作在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试点省份。对特赦罪犯的报请、审理及裁定工作实行全程同步法律监督。
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视提高监督案件质量,加强对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树立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以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等方式,依法办理了涉及农民工讨薪、假种子索赔等案件232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
(傅小栩)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