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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https://www.gxrd.gov.cn      2017年01月13日 17: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获悉,2016年广西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如下:

  1.增收入、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大支出预算执行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通过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中石油项目大幅减收、中央和自治区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压缩非税收入规模等诸多困难,全区财政收入突破2400亿元,其中全口径税收收入突破1900亿元。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剔除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比例调整的不可比因素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6%,比2015年降低0.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从2013年起已连续4年逐步下降,全区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支出增速持续强劲。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4400亿元,同比增长10%,高出财政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增幅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为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区农林水、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体育、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合计达到3529.3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8.9%。其中,自治区财政筹措拨付十项为民办实事资金685亿元,完成计划的130.4%。各级财政筹措落实扶贫资金187.77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剔除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前后年度不可比的因素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下降10%左右。五是财力下移力度持续加大。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003.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89.19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9.3%,较2015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年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区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83.2%,财力向市县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六是财政存量资金持续盘活。建立定期分析统计报告制度,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全区共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900亿元,其中收回财政总预算74.78亿元,统筹用于扩投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并在年内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七是中央转移支付持续增加。针对我区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全年中央对我区转移支付2220.22亿元,比2015年增加165.96亿元,增长8.1%。其中新增阳朔、恭城、灌阳、蒙山、德保、那坡、西林、富川、罗城、环江、金秀等11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新增9个县纳入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南宁市纳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获得国家专项补助4亿元;成功争取中央延续北部湾经济区综合财力补助政策,重点加大对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支持。
  2.扩投资、助创新,支持经济平稳增长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强化财政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着力支持去产能。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1.1亿元,争取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3.4亿元、节能减排奖补资金1.6亿元,支持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二是着力推进去库存。落实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51.61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三是着力促进去杠杆。支持企业降低债务杠杆,扶持4家企业完成改制上市及再融资,奖励242家新三板挂牌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四是着力落实降成本。营改增全面推开为26万纳税人大幅减负,启动资源税改革减轻企业税负2.06亿元。停免征7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减免和降低3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5亿元。支持降低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率,直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50多亿元。五是着力推动补短板。统筹安排资金221亿元,全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其中拨付贵港至隆安、河池至百色、贺州至巴马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21.28亿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8.22亿元;偿还普通公路建设贷款本息44.82亿元;拨付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10.35亿元;民航建设资金4.58亿元,加快补齐交通发展短板。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统筹安排科技投入12.63亿元。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8亿元、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2亿元,补齐协调发展、对外开放的短板。六是着力创新支持方式。80个PPP项目进入正式运作,涵盖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完成了8支子基金募集工作,募集资本规模超过200亿元。政府购买服务扩展到6大类66款500项,选取了11个重点领域和9个重点市县推进改革。筹措15.25亿元支持广西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此外,还制定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成效予以激励或问责的财政政策,推动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推改革、创机制,财税体制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统一财力配置。各级财政全面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39个贫困县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范围,整合使用43项涉农资金近180亿元。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二是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制定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障市县财政平稳运行。出台《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首次实现对城区单独测算。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配套资金分担机制,对19项配套资金进行分类分档规范配套。切实加大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及时启动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选择北海市、合浦县开展试点工作,将我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优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四是积极支持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配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区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工作,解决“同城不同酬”问题。结合分类改革修订完善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经费保障政策,实现了分类保障、合理有序。配合推进养老保险改革,推动我区纳入中央首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首次委托额度300亿元。
  4.控规模、防风险,政府债务监管机制逐步健全。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监督和考核问责机制,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缓释。一是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2016年,发行政府债券45期、1439.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6.8亿元,置换债券额度1112.77亿元),比2015年增加517.57亿元,增长56.1%,平均发行利率2.89%,比2015年降低0.51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提升债务置换效率。完善置换债券发行方式和分配办法,采用“先确定置换项目,再组织发行”方式,对市县申请的2200多个置换项目逐一严格审核,精准发行,及时使用,全年节省各级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约55.6亿元。三是大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发行新增债券326.8亿元,重点支持扶贫、保障性住房、新型城镇化建设、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以及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稳增长提供财力保障。四是全面防范债务风险。出台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建立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反映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指导并督促高风险地区制定政府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此外,还按规定将政府债务风险控制作为硬指标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价范围,坚决制止市县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5.强监管、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提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对自治区本级69个重点项目支出、49个区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并根据2016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相应扣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自治区本级完成政府采购88.28亿元,节约资金5.3亿元,节约率5.7%。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深度融入预算管理,自治区本级评审项目276个,送审额50.83亿元,核减额8.99亿元,核减率17.7%。二是依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财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资金、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非税收入收缴及财政收入质量、政府采购、边境口岸执法人员收取“好处费”等系列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政策。制定出台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持和免除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等支持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政策,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促扶贫资金投向最需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四是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出台了职称评审劳务费、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不同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办理。五是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制定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公车改革逐步深入。六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预算收入未足额收缴、预算支出不够规范、预算单位账户清理不到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有待提升等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和风险再发生。
  

(谢欣哲 傅小栩/文)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