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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s://www.gxrd.gov.cn      2017年02月03日 10:57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2月1日

——2017年1月1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智友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已通报的3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广西检察机关位居全国前5名的有9项、前10名的有16项,分别占通报项目的27.3%和48.5%,同比分别上升9.3和7.5个百分点。53个集体、34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其中,8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司法警察宾毅同志获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誉为“壮乡雷锋”。广西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等14项工作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民意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连续4年居政法各部门第一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连续5年在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中获评优秀。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广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跟进服务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开放带动战略实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发展“三大定位”新使命精神,及时研究提出了在广西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和设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的意见,主动融入广西开放发展大局,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批准和大力支持,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亲自推介,并到广西出席基地揭牌和网站上线仪式。
  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39人、起诉1331人。依法查处在审批、监管、社会治理中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99人。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情况,在司法办案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及时制定我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肃查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扶植、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错误裁判。
  保障绿色发展。坚决惩治破坏环境犯罪,批捕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889人。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工程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69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制定我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保护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重视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批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236人、起诉274人;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54件。举办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家法律专题培训班,认真听取非公有制企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二、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312人、起诉47128人。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主动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边海防部队、人民法院等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与新疆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合力防范和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确保边疆稳定。协同海关等部门开展“2016国门利剑”打私活动,批捕跨国贩毒、走私等犯罪嫌疑人127人、起诉193人。依法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各种邪教的破坏活动。
  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侦捕诉衔接等12项工作机制,提升打击犯罪实效。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依法打击偷拐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21514人、起诉22634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237人、起诉279人。加大惩治涉医犯罪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障人民健康。
  积极推动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要求,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检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群众的做法,曹建明检察长到广西视察时给予高度评价。加强与工、青、妇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定不移反腐败


  全区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坚持惩防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465件177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查大案512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3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7人)。成功侦查起诉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等要案,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办案经验。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积极配合自治区纪委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评为全区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16件697人,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持续发力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犯罪,立查犯罪嫌疑人322人。扎实开展查处边境口岸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立查犯罪嫌疑人69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立查非法疫苗问题背后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树立谦抑理念,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树立审慎理念,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主动加强与涉案企业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发布涉案信息。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办理广东省3名原省级干部要案过程中,广西检察机关既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又尽可能避免对当地发展稳定造成负面影响,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等措施,强化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持续深化“惠农扶贫资金到哪里,预防职务犯罪跟进到哪里”等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对农村低保资金、危旧房改造等32个惠民扶贫项目开展精准预防,推动惠农扶贫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整改、检查63次,完善有关制度30余项,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丰富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载体,在70组140趟动车组列车和城乡电子多媒体屏幕上持续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97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贵港市人民检察院的年度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出台《审查逮捕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办案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45件,监督撤案758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910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裁判逐案审查机制,加强对有罪判无罪和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法律监督。4起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创新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关口前移试点工作,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数居全国第4位。与审判机关共同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共核查出相关罪犯331人。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提出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374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案件2884件,居全国第4位。加大刑事执行人员履职行为监督,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9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组织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等专项活动,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6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加大对执行裁定决定违法、怠于履行执行职责、执行案款管理等方面的监督。1起行政抗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典型案例。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彭清华书记在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
  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完成5个试点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全区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认真组织全区检察人员统一笔试和业绩考核,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审查,确认全区首批入额检察官2604名,占全区检察机关编制总数的31.2%。
  完善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制定覆盖全区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入额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和司法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理案件,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统筹做好司法责任制相关配套改革,重点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化解人少案多矛盾。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主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保障诉讼活动严格规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行“表格菜单式”审查方式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办案效率大为提高。在全国率先出台《广西检察机关刑事“专家辅助人”出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增强出庭指控效果。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和司法公信力


  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检察人员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的监督教育,组织3个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对7个市级检察院开展巡视。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全区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举办新任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班。在“一报告两评议”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班子和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连年上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检察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对纪律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9人。
  深入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培训4441人次。5门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2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人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进入前10名,34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人才库。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找、整改司法办案及其他不规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554项制度,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5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三大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加大科技装备建设力度,完善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提讯和接访、职务犯罪办案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广西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建成投入使用。完善基层帮扶机制,落实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政策,积极化解基层“两房”债务。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逐条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整改并及时反馈。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和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注重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年度计划,主动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分别邀请参加以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强侦查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题视察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监督、评议检察机关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自治区政协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联合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和职务犯罪协查机制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工商联领导视察检察工作,征询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协委员提出的3件提案全部办结。
  积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9086件、重要案件信息4654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7049份。该项改革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加强新媒体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更多便捷渠道,在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贡献奖”等4个奖项,获奖数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名列第二。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44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查证属实的认真整改。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依法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帮助扶贫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23个、资金2.67亿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政军机关、社会各界和各族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二是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司法办案工作中仍存在不规范问题,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四是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高素质人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检务保障尚需改善。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责任,深入研究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眼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投入广西法治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三是积极参与平安广西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严密防范和惩治偷越国(边)境参加暴恐活动等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个人极端暴力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医疗秩序等影响社会安定的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综治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四是切实保障美丽广西建设,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生态经济、生态城乡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相关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六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全区三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克难攻坚,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