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广西防震减灾条例将实施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4月29日 00:25 来源:广西日报
4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将于2012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下称《条例》)中的诸多亮点进行解读。
确立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增长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完善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制度。《条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同时要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制度。对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管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地震预报意见发布等内容均作了具体规定。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制度。在上位法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强化有关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制度、明确有关地震应急救援紧急措施,来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强化行动能力、缩短决策时间。(记者 魏恒)
编辑:谭静莹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