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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在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9月02日 16:02      来源:《广西人大》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陈 武

 

  自治区党委召开这次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对于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将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这些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积极推动了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向前发展。2008年至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共办理自治区人大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3564件,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今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54件,截止6月30日已办结570件。在全部办复的建议中,列入A类和B类建议的比例逐年提高,2013年达82.5%,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效率和代表满意度逐年提高。2008年至201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6件,制定政府规章100件,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841件,审结14074件,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0623件,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当前,我区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阶段,中央对新形势下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接受人大监督、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面,我着重就全区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和支持人大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工作谈几点意见。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改革总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为我们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正确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群众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迫切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要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化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突出立法重点,围绕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安排,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着手,重点推进保障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和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要创新立法机制,广泛听取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扩大立法的公众和社会参与度,让政府立法真正体现民智、反映民意,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立改废”并举,保证立法和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确保法制统一。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正确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改革,重心是经济体制改革,但根子在行政体制改革。要继续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机构改革、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抓好“接、放、管”工作。要建立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清单约束自己的权力,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理念。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做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网络问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权责配置、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裁量行为,强化程序约束,严格追究责任。依据“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努力建立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梳理执法依据,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支持。一是确保政府立法计划与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相衔接。对拟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与自治区人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征求意见,确保立法规划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和完善立法提前介入制度、重点立法项目协商制度、与人大立法工作情况定期对接制度,与自治区人大建立稳定、长期的工作联系机制,在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中注意提前与自治区人大联系沟通,共同研究立法框架和思路,在基本问题和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提高立法质量。三是配合人大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机制,保障法规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政府立法水平,消减法规清理的空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建立法规清理监督机制,使该清理而未清理或未彻底清理的法规得到清理。四是在立法过程中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学者担任立法咨询员,将一些重要的立法项目草案送立法咨询员征求意见,或者举行立法咨询会听取咨询员意见。五是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检查和评估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专门研究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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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娜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