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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019年工作回眸之二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1月10日 10:42      来源:《广西日报》 2020年1月10日

  “按这个进度,春节就能用上电梯了。”这段时间,每天看着电梯的安装进度,广西群众艺术馆住宅区3栋的居民,尤其是老人们心情愉悦,充满期待。
  “爬了20年的楼梯,快爬不动了。”不少居民说,随着年龄增大,大家都期盼小区加装电梯,但政策依据是什么,怎么建,钱从哪里来等一系列问题把大家难住了。2019年6月起,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施行,顾虑没了,大家很快商定:开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2019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回应关切 匠心立法为民


  广西是柑橘产业优势种植区,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柑橘产业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同时,广西也是柑橘黄龙病的长期发生区和严重发生区,每年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多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不断提出建议,要求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立法工作。2019年9月2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广西在地方立法中进行小切口精准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表示,该条例对促进广西柑橘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从制度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法治保障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
  ——在制定食品安全条例过程中,补强我区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制度短板,解决好“舌尖”上的民生问题,保障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在审议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过程中,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提升民众居住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牵头起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过程中,侧重对危及铁路线路安全的行为实行源头管控,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据条例,去年我们与地方政府紧密配合,排查发现高铁安全环境隐患3791处,目前已完成整治3622处,有效保障了铁路的通畅和安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工务部副主任程献科说。


价值引领 助力社会善治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2019年9月起,我区首部专门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个人和有关单位的文明行为准则提出了较为全面和较高标准的要求,明确了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等群体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行为予以鼓励与支持。
  “条例对于广西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意义深远。”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聂资鲁表示。
  立良法,促善治,需要通过立法弘扬新风尚、凝聚正能量,为公序良俗提供制度化常态化保障。去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网络舆情高度关注的闯卡、霸座,在站台上滞留及翻越站台、扒车门等行为进行治理,纳入禁止行为范围;在审议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过程中,要求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学龄前儿童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习惯。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弘德立法与立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积极效应,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守正创新 提高立法质效


  2019年7月,在制定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过程中,社会各界对关于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的柑橘种苗的管理等规定争议较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立法服务基地对争议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担起责任,不断完善、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比如,坚持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立法有关事项制度,确保地方立法将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立法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立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发挥海铁联运区位优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立足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增加开发区条例立法项目,推动开发区成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集约发展示范区;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新局面,既要“守正”,更要“创新”。
  2019年,在制定自治区文明促进条例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就法规中的一个内容——全区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清单开展民意调查,根据民意调查排序作出相关法规规定。
  针对部分重要法规草案涉及部门多、难以确定牵头部门等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动牵头起草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开发区条例等3件法规案,提高人大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比例。探索建立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即在重要立法项目开始启动时就建立由人大和政府共同组成的立法小组。发挥专家作用,逐步实现全区立法力量资源共享共用,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立法专家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从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法规清理方面入手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市级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区立法水平。如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方面形成同类问题多市齐抓共管、立法经验相互借鉴、立法成果共享共用、立法质量互比提高的良好态势;引导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在立法方面贯彻实施“北钦防一体化”战略,在跨市的河流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管理、海岸带和沙滩等特殊资源保护方面加快立法协同推进步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李 贤/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黄紫红 主审:覃宇扬